原题目:长江沉船过早定性有碍问责
2015年06月0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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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3页=尾页)他也质疑,“东方之星”遇险后的黄金几分钟,船长和有关人员是否按规程组织了有效、有序的疏散与撤离?该船上包括救生设备在内的各类紧急设施设备,是否完备?是否能够便利地供乘客提取和使用?
还有,像“东方之星”这样的大型船舶,在水域面积相对较小的水面遇此事故即立即翻沉,是否存在设计不合理、避险设施不充分、应急预案不齐全、乘客安全宣教不到位等各种情形?
陈杰人也质问,根据《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》,船舶夜航,应当申请许可。这次事故发生在晚间,“东方之星”是否符合夜航规定?法规对船舶的船员资格和配备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,“东方之星”的船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?船员在遇险后是否履行了自己的应有职责保障?
先救人,还是同时问责?
荆楚网一篇文章呼吁先救人、后质疑,指事故发生后各种猜测也开始涌动,质疑“遭遇龙卷风”的说法,质疑“船长和轮机长率先幸运逃生”,质疑船舱设计不合理,质疑游客意外险歧视老人……。文章认为以上问题“应该质疑,但现在不是时候”, 当前应该以救援和家属寻亲为重。此外,文章还呼吁警惕唾弃那些打着“质疑”的幌子传播谣言者,“别让谣言搭顺风车”。 关键时刻,各种无关救援的信息,尽管出于善意,也会像一场添乱的大雨。
陈杰人显然不同意以上看法,虽然同意救人要紧,但认为“事故发生之时,就应当是问责启动之时”。长江“东方之星”客船翻沉可能是近几十年来中国最大的沉船事故,为了弄清事故的真实原因,防止悲剧重演,对公共安全负责,以及从“责任政府”的理念出发,他认为海事部门和交通部相关负责人应当即刻引咎辞职,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也应即刻赶赴现场,组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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